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立至善國民中108學年度第2學期優良學生表揚實施要點 |
---|---|
發佈日期 | 2020 年 2 月 26 日 |
發佈單位 | 訓育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人事公告, 競賽活動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393 |
公告內容 | 臺北市立至善國民中108學年度第2學期優良學生表揚實施要點 壹、依據:依本校行事曆辦理。 貳、宗旨:鼓勵學生五育均衡適性發展、培養積極進取奮發向上的意志、激發學生榮譽心、引發示範學習作用,以樹立優良校風,並訓練學生正確行使投票權。 參、主辦單位:學務處訓育組。 肆、參加對象:本校7、8年級學生。 伍、選拔優良學生標準: 一、基本條件: (一)維護民主、敬師愛友、愛校愛國。 (二)樂觀進取、品行端正、學習認真。 (三)身心健康、見義勇為、熱心服務。 (四)入學以來未曾有警告以上處分者,或警告以下之改錯銷過未再犯者。 二、分類條件:一般學科及藝能學科平均達80分以上,或未達80分但經由導師推薦參與者。分數由教務處註冊組提供。 陸、選拔方式:各班導師先審查班內符合選拔標準之學生若干名,公開甄選出班級優良學生候選人1名,並填妥『班級優良學生候選人表格』1份送訓育組登記。 柒、競選活動規定:
二、各班代表候選人於3月20日(週五)朝會時間向全校師生公開推薦及自我介紹。 三、各年級代表候選人自組助選團,助選團最多3人,連同候選人一同填寫名冊交至訓育組方完成登記。 四、每位候選人可自行製作宣傳海報,送至訓育組核章後,始得張貼。嚴禁製作小傳單散發,以免浪費資源及造成校園髒亂,張貼區域由學務處統一公告。 五、海報張貼時間:自109年3月23日(週一)上午8時至4月1日(週二)下午16時止。 拆除海報工作由各班自行負責,逾期未拆除者由學務處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六、輔助競選活動自3月23日起至4月1日16時止。利用第2節下課時間及午休時間進行,其餘上課時間不得進行競選活動。逾時者由學務處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七、前列各項規定請確實遵守。候選人或助選員,如有違規競選事宜,則依校規論處,且候選人喪 捌、選舉辦法:
玖、優良學生表揚及鼓勵:
拾、本實施要點經陳 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
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