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學務處】重申本市中等學校學生辦理社團活動,社團幹部應以正向方式及民主機制帶領社團,並請各校加強宣導 發佈日期 2021 年 11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05 公告內容 主旨:重申本市中等學校學生辦理社團活動,社團幹部應以正向方式及民主機制帶領社團,並請各校加強宣導,請查照。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0月26日北市教中字第1103096369號函。 相關附件 【2021-11-02】【學務處】重申各校應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 ... 【2021-11-02】〔學務處〕函轉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體育班課程實施規範」發布令影本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