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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學務處】重申本市中等學校學生辦理社團活動,社團幹部應以正向方式及民主機制帶領社團,並請各校加強宣導
發佈日期 2021 年 11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05
公告內容

主旨:重申本市中等學校學生辦理社團活動,社團幹部應以正向方式及民主機制帶領社團,並請各校加強宣導,請查照。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0月26日北市教中字第1103096369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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