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學務處】重申各校應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加強宣導及提醒學生參照該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與校外營隊活動業者簽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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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11 月 02 日 |
發佈單位 | 訓育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71 |
公告內容 | 重申各校應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加強宣導及提醒學生參照該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與校外營隊活動業者簽訂契約,以維護學生基本權益,請查照。 一、旨揭注意事項本局業以108年6月6日北市教中字第1083052250號函(計達)發各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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