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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至善國民中學

校園公告

轉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臺北市85所幼兒園周邊戶外區域,自113 年1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t('FEZ002') }} 學務處|

一、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市85所幼兒園周邊戶外區域,自113年1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85所幼兒園名冊如公告附件)。
二、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該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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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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