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至善國民中學

校園公告

公告「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本府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5點但書或第8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餽贈應予拒絕或退還,飲宴應酬則不得參加,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3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宣導】中秋節將至請恪遵「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中秋節即將到來,此時的餽贈、邀宴情形較為頻繁,請恪遵「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相關規定:

1.「對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應依規定確實報備登錄

2.避免酒駕、出入不正當場所之違法違紀行為 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及共同守護機關廉潔形象。

🎁 受贈財物應登記 飲宴應酬不考慮 🎁

📝 廉政倫理莫忘記 知會政風免爭議 📝

🔍有關前開廉政倫理規範之相關規定,請參閱本局官網/科室業務/政風室/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三股)專區。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系列短片(關說篇、不當場所篇、應酬篇、送禮篇)國語版

☎️ 倘有廉政倫理規範相關問題,歡迎聯繫本局政風人員(1999轉分機1290)。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9-24|

{{ $t('FEZ005') }}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