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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申請及本市運動醫療補助
發佈日期 2021 年 5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學務處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59
公告內容

轉知「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申請及本市運動醫療補助

一、依據「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下稱本辦法)辦理。
二、補助對象:獲得下列賽會或賽事正式競賽項目成績之一,且於該賽會或賽事開賽首日已連續設籍本市一年以上之選手,得依本辦法申請訓練補助金:
(一)代表國家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獲得前8名。
(二)代表國家參加亞洲運動會、奧林匹克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錦標賽最優級組或世界大學運動會獲得前3名。
(三)代表本市參加全國運動會獲得前3名。

(四)參加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最優級組獲得前3名。
(五)代表本市學校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獲得前3名。
(六)代表本市學校參加高中運動聯賽最優級組,其項目為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未舉辦之奧林匹克運動會或亞洲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且報名隊伍數達6隊以上,獲得前3名。

三、訓練補助金之申請方式:
(一)應由選手本人提出,並得由政府核准立案之各單項運動協會、選手所屬大專院校或本市轄區內學校協助申請。
(二)應於賽會或賽事末日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向本局提出申請,申請逾期者,本局不予受理;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世界大學運動會、全國運動會得補助2年,第2年之補助需再次提出申請,請於第2年補助期間內完成申請,逾期本局得不予受理。
(三)全程採線上申請,請至「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體育獎補助金申請」網站(網址:http://grant.tms.gov.tw/),點選「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申請,詳情請見附件。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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