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至善國民中學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優良學生表揚實施要點
壹、依據:依本校行事曆辦理。
貳、宗旨:鼓勵學生五育均衡適性發展、培養積極進取奮發向上的意志、激發學生榮譽心、引發示範學習作用,以樹立優良校風,並訓練學生正確行使投票權。
參、主辦單位:學務處訓育組。
肆、參加對象:本校 7、8 年級學生。
伍、選拔優良學生標準:
- 基本條件:
- 維護民主、敬師愛友、愛校愛國。
- 樂觀進取、品行端正、學習認真。
- 身心健康、見義勇為、熱心服務。
- 入學以來未曾有警告以上處分者,或警告以下之改錯銷過未再犯者。
- 分類條件:一般學科及藝能學科平均達 80 分以上,或未達 80 分但經由導師推薦參與者。分數由教務處註冊組提供。
陸、選拔方式:各班導師先審查班內符合選拔標準之學生若干名,於班會時間內甄選出班級優良學生候選人 1 名,並填妥『班級優良學生候選人表格』 1 份送訓育組登記。
柒、競選活動規定:
- 各班於 2 月 15 日(週五)班會時間由導師監督選出各班優良學生 1 位。
- 各班代表候選人於 3 月 15 日(週五)朝會時間向全校師生公開推薦及自我介紹。
- 各年級代表候選人自組助選團,助選團最多 3 人,連同候選人一同填寫名冊交至訓育組方完成登記。
- 每位候選人可自行製作宣傳海報,送至訓育組核章後,始得張貼。嚴禁製作小傳單散發,以免浪費資源及造成校園髒亂,張貼區域由學務處統一公告。
- 海報張貼時間:自 107 年 3 月 15 日(週五)上午 8 時至 3 月 21 日(週四)下午 16 時止。拆除海報工作由各班自行負責,逾期未拆除者由學務處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 輔助競選活動自 3 月 15 日起至 3 月 21 日 16 時止。利用第 2 節下課時間及午休時間進行,其餘上課時間不得進行競選活動。逾時者由學務處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 前列各項規定請確實遵守。候選人或助選員,如有違規競選事宜,則依校規論處,且候選人喪失競選資格,如獲當選則當選無效。
捌、選舉辦法:
- 時間:
- 自我介紹:3 月 15 日(週五)朝會時間舉行候選人自我介紹。
- 投票:3 月 22 日(週五)上午 9 時 05 分起開始投票至 12 時 35 分止截止投票。
- 開票:3 月 22 日(週五)中午 12 時 40 分起進行開票工作。每班派助選員 2 名擔任監、開票工作。
- 投票地點:4 樓生科教室。
- 投票方式:以無記名方式投票,每人 1 張選票(1 人得圈選 1 至 2 人),圈選心目中的全校優良學生代表。
- 開票地點:4 樓生科教室(開票工作及監票人員由學務處排定)。
玖、優良學生表揚及鼓勵:
- 全校優良學生當選人記功 1 次。若符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表揚條件;另報市府表揚。
- 各班優良學生當選人記嘉獎 1 次。
- 各年級之優良學生須至學務處拍攝半身照片,俾便學務處製作選票及選舉公告。
拾、本實施要點經陳 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