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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於109年4月15日辦理之「109年度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相關知能研習班」,改至泰北高級中學辦理。
發佈日期 2020 年 4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403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中心109年3月21日北市師教字第1096000866號函(諒達)續辦。

二、研習對象及人數: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小學各領域教師,共30人

三、研習日期:109年 4 月15日(星期三)。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 4 月 7日(星期二)止。

五、研習地點: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臺北市士林區福林路240號)。現場不提供車位,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六、為落實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工作,避免疫情群聚擴大,若學員於研習前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症狀,請勿到訓並主動聯繫告知承辦人員取消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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