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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滿5歲至17歲兒童及青少年族群之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接種相關作業準備事宜。
發佈日期 2022 年 5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防疫資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370
公告內容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5月16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261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64589號函辦理。
二、有關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兒童劑型,已於本(111)年4月28日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核准使用於滿5歲至11歲兒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於本年4月20日第3次會議決議,依據臨床試驗結果及各國接種後安全性及有效性監測數據,考量5-11歲兒童接種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能降低感染COVID-19後重症及死亡風險,以及目前國內正處於COVID-19社區流行階段,同意於食藥署核准使用後,推動5歲至11歲兒童實施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基礎劑接種作業。另依據mRNA疫苗接種後監測相關數據,建議兩劑間隔為12週;另確診者建議自發病日或確診日(無症狀感染者)起至少間隔3個月後,再接種COVID-19疫苗。
三、有關前揭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之滿5歲至11歲兒童基礎劑、12歲至17歲青少年追加劑與基礎劑接種作業,相關準備事宜說明如下:
(一)國高中滿12歲至17歲青少年BNT追加劑(第3劑)之接種作業:
1、為加強青少年對COVID-19之免疫保護力,建議完成基礎劑且無發生嚴重不良反應之12歲至17歲青少年族群,與最後一劑基礎劑接種後間隔至少5個月(150天)後,接種追加劑。
2、於111年5月18日前提供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5-17歲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停課班級或學校請已使用班群或電子傳送方式讓家長知悉),給予家長至少7天的充分思考時間,並由家長選擇校園集中接種或至合約醫療院所接種,詳細填寫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之各項欄位資訊後,交由學校收回並統計意願人數,並進行「同意於校園集中接種COVID-19疫苗之學生名冊」造冊。本校將於111年5月25日回收並統計學生意願等數據。
3、為俾利學生在校園集中接種,亦開放年滿12歲之國高中學生併同在校接種BNT第1劑或第2劑,惟建議 5-17歲兒童及青少年第1劑及第2劑之接種間隔以 12 週為原則。

四、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兒童劑型係首次於國內提供滿5歲至11歲兒童接種,基於兒童及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後可能出現的反應及罕見且多數為輕微之心肌炎或心包膜炎,請確實詳讀接種須知,以利其瞭解國際間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之副作用監測情形及接種疫苗之效益,評估並決定是否讓子女接種。
五、檢附修訂之「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5-17歲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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