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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市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作業,即 日起至112年3月17日(星期五)前受理申請,符合申請資 格學校,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發佈日期 2023 年 2 月 22 日
發佈單位 體育組
公告類別 競賽活動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53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巿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發給辦法」及本局112年2月9日「111學年度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全國單項運動競賽申請項目研修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申請作業請務必公告周知,俾維護相關人員權益,並請承辦人掃瞄QR Code加入體育獎勵金群組。
三、體育獎勵金申請書相關作業繳交表件說明如下:
(一)按照申請書範例依序排列,並用燕尾夾於左上方固定成冊,未依照申請書範例排列之學校,將不予審查並退回原申請學校。
(二)選手、教練及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表核章後資料(含申請表電子檔)。
(三)戶籍證明:公私(國)立各級學校含市立大學「選手」請檢附選手個人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以利初審作業,未附戶籍謄本正本(不可省略記事)資料者,不予以審查。
(四)賽事成績證明:111學年度第1學期(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止)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五)賽事秩序冊:請彙整封面、競賽規程、分組表及隊職員名冊(8所以上學校、隊職員及教練姓名)等佐證資料。
四、獎勵金申請書作業說明如下:
(一)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校於112年3月17日(星期五)前將選手、教練、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表核章後(含佐證資料)紙本函送各組承辦學校。
(二)另將申請表電子檔(excel)以電子郵件傳送至各組承辦人信箱,始完成申請程序,完全中學部分請將國中組及高中組申請表件分開辦理,逾期不予受理補件。

獎勵金申請書範例(含隔頁及重點說明)、發給辦法、111學年度核定之全國性錦標賽及全國性國小單項運動
競賽項目表、金額對照簡表、申請書、申請表及體育獎勵金群組QR Code各1份,相關資訊另公告於本局首頁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 /(路徑:首頁/科室業務/體育及衛生保健科/熱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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