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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第三點
發佈日期 2021 年 3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382
公告內容

旨揭注意事項業經教育部以110年3月18日臺教師(四)字第1100007353B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檢附教育部令、旨揭注意事項第三點修正規定及次專長教師證書審查申請檢核表各1份。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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