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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特教組】檢送「臺北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 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計畫」1份。
發佈日期 2021 年 1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416
公告內容

(一)報名資格:109學年度就讀本市國民中學未設各該類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學校之七年級學生,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符合「臺北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基準說明」者。
2、依申請鑑定類別,符合下列申請標準:
(1)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文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2)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英語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3)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數學科或生物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二)報名方式:請於110年3月5日前至本校特教組報名。

三、鑑定安置計畫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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