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人事室】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各機關學校人員差勤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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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0 年 2 月 21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人事公告 |
公告等級 | 公告 |
點閱次數 | 557 |
公告內容 | 一、有關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疫情,各機關學校人員差勤管理措施,檢附以下附件,務請詳讀,並隨時留意最新訊息。 (一)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教育局及所屬教職員工【請假篇-0215更新】 (二)(1090213行政總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可能發生之人事問題及因應作為.pdf (三)(1090215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武漢肺炎旅遊疫情建議等級、流行地區分級哪裡不一樣? (四)(1090217教育部)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公立學校教師請假說明 二、另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即時更新2019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疫情防護措施,於官網:公告資訊→最新消息區開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武漢肺炎)專區」(網址如下:https://www.doe.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3F6C144A3B11A090&ccms_cs=1,請同仁隨時留意最新動態。 三、 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快速變動,為利快速瞭解並判斷如何給假,謹說明如下: (一) 同仁拿「居家隔離通知書」來的時候→公假 (二) 同仁拿「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來的時候→公假 (三) 同仁拿「自主健康管理應注意事項」來的時候→病假,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 (四) 同仁什麼都沒拿來的時候→請自己的假 (五) 疫情指揮中心「武漢肺炎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列為「第三級:警告」(避免所有非必要旅遊)地區仍前往(目前是中國丶香港丶澳門)者,屬可歸責當事人情形→請自己的假 四、 另奉人事總處人事長指示及期待,目前三類假別的適用對象,疫情中心隨時變更,建議作法如下: (一) 加入Line@疾管家,或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查詢,並隨時注意政府發佈的最新消息,「流行地區分級」納入的地區隨時可能改變。 (二) 最新防疫消息:教育局官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專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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