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21條 之1、第21條之2,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27日以 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03836A號令修正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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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2 月 10 日 |
發佈單位 | 體育組 |
公告類別 | 升學資訊, 競賽活動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22 |
公告內容 | 一、依教育部111年1月27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03836D號函辦理。 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二修正條文 第二十一條之二 第四條、第七條所定國際賽會,因發生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定災害、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定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致延期或停止舉辦時,取得各該國際賽會國家代表隊選手資格或參賽資格者,得申請甄審或甄試。前項以外之下列國際賽會有前項延期或停止舉辦之情形時,取得各該國際賽會之國家代表隊選手資格或參賽資格者,得申請甄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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