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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滿12歲至未滿18歲學生接種BNT疫苗,其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說明
發佈日期 2021 年 9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防疫資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617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14960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滿12歲至未滿18歲學生接種BNT疫苗措施,學生接種疫苗後,當日起如有不良反應,得申請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以3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

三、於疫苗假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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